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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癸日己未时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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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命通会》· 明

六癸日己未时断

00

论疾病先知五脏六腑所歌诀:甲胆乙肝丙小肠,丁心戊胃己脾乡;

01

庚是大肠辛属肺,壬系膀胱癸肾藏;

02

三焦亦向壬中寄,包络同归入癸乡。

03

又曰:甲头乙顶丙肩求,丁心戊肋己属腹;

04

庚是脐轮辛属股,壬胫癸足一身由。

05

又曰:子属膀胱水道耳,丑为胞肚及脾乡;

06

寅胆发脉并两手,卯本十指内肝方;

07

辰土为皮肩胸类,已面咽齿下宾肛;

08

午火精神司眼目,未土胃腕隔脊梁;

09

申金大肠经络肺,酉中精血小肠藏;

10

戌土命门腿踝足,亥水为头及肾囊;

11

若依此法推人病,歧伯雷公也播扬。

12

又曰:午头巳未两肩均,左右二膊是辰申;

13

卯酉双肋寅戌腿,丑亥属脚子为阴。

14

又曰:乾首坤腹坎耳俦,震足巽股艮手留;

15

兑口离目分八卦,凡看疾病此推求。

16

夫疾病皆因五行不和,即人身五脏不和也。

17

盖五行通于五脏,六腑通于九窍,凡十干受病属六腑,十二支受病属五脏。

18

丙丁己午火局南离,主病在上;

19

壬癸亥子水局北坎,主病在下;

20

甲乙寅卯属震,主病在左;

21

庚辛申酉属兑,主病在右;

22

戊己辰戌丑未属坤艮,主病在脾胃及中脘。

23

诸风晕掉、眼光日昏,血不调畅、早年落发、筋青瓜枯,属肝家甲乙寅卯木受亏主病故也;

24

诸脓血疮疥、舌苦喑哑者,属心家丙丁巳午火受亏主病故也;

25

浮肿、脚气、黄肿、口臭、翻胃、脾寒膈热者,属脾家戊己辰戌丑未土受亏主病故也;

26

鼻塞酒槁、语蹇气结、咳嗽喊者,属肺家庚辛申酉受亏主病故也;

27

白浊、白带、霍乱、泻痢、疝气小肠,属肾家壬癸亥子受亏主病故也。

28

甲乙见庚辛申酉多者,内主肝胆惊悸、劳瘵、手足顽麻、筋骨疼痛;

29

外主头目眩晕、口眼歪斜、左瘫右痪,迭扑损伤。

30

遇丙丁火多无水相济,则痰喘咯血、中风不语、皮肤干燥,内热口干。

31

女人主血气欠调、有孕者堕胎。

32

小儿急慢惊风、夜啼咳嗽、面色青黯是也。

33

丙丁见壬癸亥子多者,内主心气疼痛、颠痫舌强、口痛咽哑、急慢惊风、语言蹇涩;

34

外主潮热发狂、眼暗失明、小肠疝气、疮疥脓血、小便淋浊。

35

妇女主干血气经脉不调。

36

小儿主痘疹、疥癣,面色红赤是也。

37

戊已见甲乙寅卯多者,内主脾胃不和,翻胃隔食、气噎蛊胀泄泻黄肿、择拣饮食、呕吐恶心;

38

外主右手沉重、湿毒流注、胸腹痞塞。

39

妇女主饮食不甘、吞酸、虚弱、呵欠困倦。

40

小儿主五疳五软、内热好睡、面色痿黄是也。

41

庚辛见丙丁巳午多者,内主肠风痔漏、粪后下血、痰火咳嗽、气喘吐血、魉魉失魂、虚烦劳症;

42

外主皮肤枯燥、肺风鼻赤、疽肿发背、脓血无力。

43

妇女主痰嗽、血产。

44

小儿主脓血、痢疾、面色黄白是也。

45

壬癸见戊已辰戌丑未多者,内主遗精盗汗夜梦鬼郊、血浊虚损、寒战咬牙、耳聋眼盲、伤寒感冒;

46

外主风虫牙痛、偏坠肾气、腰痛膝痛、淋沥、吐泻、怕冷恶寒。

47

女人白带鬼胎、经水不调。

48

小儿主耳中生疮、小肠疼痛、夜间作炒、面色黧里是也。

49

赋云:筋骨疼痛,盍因木被金伤;

50

眼目暗昏,必是火遭水克;

51

土虚逢木旺之乡,脾伤定论;

52

金弱遇火炎之地,血疾无疑。

53

又云:木逢金克,定主腰肋之灾;

54

火被水伤,必主眼目之疾;

55

心肺喘满,亦干金火相刑;

56

脾胃损伤,盍因土水战克。

57

支水干头有火遭,必腹病心懵;

58

支火干头有水遇,则内障睛盲。

59

炎上烦焦蒸土曜,头秃眼昏;

60

润下纯湿无土制,肾虚耳闭;

61

荧惑乘旺临离巽,中风失音;

62

太白坚利合兑坤,兵前落魄。

63

又云:心受病,口不能言;

64

肝受病,目不能视;

65

脾受病,口不能食;

66

肺受病,鼻不能嗅;

67

肾受病,耳不能听,各从所主,以证虚实。

68

噫!

69

人病百端,理无二焉,望问闻切,乃医家之妙用;

70

生克制化,为术士之玄征,若能参究根源标本,不离斯法。

71

论曰:康泰生于和合,疾病起于刑伤。

72

究五行衰旺之理,推百病表里之详,内应五脏,外属四肢。

73

且如木气休囚,两鬓消疏而不发;

74

火临死绝,双瞳昏暗而无光;

75

火中隐土少水制,则心神恍惚;

76

木下藏金无水收,则腿足损伤。

77

甲乙兑生逢壬癸,醉乡而死;

78

丙丁坎育遇庚辛,沟港而亡。

79

水盛木浮,多生泄痢;

80

土重金埋,常病气高。

81

诸风掉眩,乙木旺而辛金衰;

82

疼痒疮疡,丁火盛而癸水弱;

83

痞塞肿满,只因己土太过;

84

愤郁病痿,盖为辛金不及。

85

甲乙能伤戊已,无救而缺唇;

86

丙丁善克庚辛,少制而喑哑。

87

火中有土,项生瘰疬之灾;

88

水中有土,腹患蛊肿之病。

89

用神受制而被刑,亡于棒杖;

90

上下逢鬼而无救,死作悬梁。

91

四柱重冲多凶而他乡丧体,五行衰败不足而瘟疫亡身。

92

水败腰驼,莫用轩岐之法;

93

金刑龟背,安施卢扁之方。

94

庚辛气秀,西方见木而亡于兵刃;

95

甲乙败绝,坤南无水,而骨肉飞;

96

辛巳、丙申遇刑,臂虚而人生六指;

97

己卯、戊寅逢敌,胃弱而常病疮疽;

98

乙未、甲午逢金,人多鳖头;

99

癸卯、已丑相刑,病生腰膝;

100

甲申、乙酉,幼年多病肝经;

101

辛卯、庚寅,晚年劳伤筋骨。

102

丙火上炎,丈夫每忌于身心;

103

丁火下湿,女人虚痨而血产。

104

日时衰败,大患难疗;

105

干支刑害,小疾不疗。

106

气相得而安和,气相逆而灾殄。

107

病症不离于六脉,死生难越乎五行,细究兴衰,万不失一。

108

古歌曰:戊己生时气不全,月时两处见伤官;

109

必当头面有亏损,脓血之疮苦少年。

110

又曰:丙丁日干五行衰,七煞加临三合来,升合日求衣食缺,耳聋残疾面尘埃。

111

又:壬癸重重叠叠排,时辰设若见天财;

112

纵然头面无癍癞,定主其人眼目灾。

113

又曰:人之生也,受气于父,成形于母。

114

五脏和平者无疾,战克太过不及者主疾。

115

《内经》云:东方实西方虚,泻南方补北方。

116

东方实者,木太过也;

117

西方虚者,金不及也;

118

泻南方者,火太过也;

119

补北方者,水不及也。

120

是以五行太过不及,皆主疾也。

121

若水升而火降,火降而金清,金清而木平,木平而土不及克,五脏各得中和之气,疾病何自生焉?《阴阳书》:金刚火强,自刑其方,木落归本,水流趋东。

122

所以论三刑,刑则残害,言太过而身疾也。

123

若只取不及为疾,必有一偏之失。

124

凡五行有死绝而成疾者:水死绝,多肾气腰足攻注,滑泄便溺不利之疾;

125

火死绝,主肠气结塞、惊悸健忘,精神不安之疾;

126

木死绝虚风目涩眩晕,筋急、爪甲桔悴、喜怒颠倒,择饮择食之疾;

127

金死绝,主气虚喘急、咳嗽、皮毛焦燥干啬、骨节疼痛、涕泪、大肠泄痢、便血之疾;

128

土死绝,主面黄、减食、隔噻吐逆、肢体怠惰、喜卧嗜睡、多思足虑、耳聋、神浊健忘、少喜动作之疾。

129

有相克而成疾者:金火相克,生旺则疡疮瘫肿,死绝则痨瘵呕血;

130

土木相克,生旺主疲闷昏眩、风麻、小肠疾痛肿,死绝主吐食症块,疽癖积滞之疾,或主中风;

131

金木相克,生旺主肢足骨节不完、眼目之疾,死绝主气虚精脱、痨疾瘫痪之疾;

132

水土相克,主脾湿泄泻、中满痰嗽不利之疾。

133

有相生而生疾者:火木相生,生旺则上盛隔壅,目赤头风;

134

死绝则伤寒作狂、闷乱疾。

135

火土相生,生旺则胃实;

136

死绝则唇焦红气、热结大便不利。

137

金水是相生,生旺则气滞,死绝则晴滑;

138

水木相生,生旺则呕吐胃虚;

139

死绝则精败、伤寒粘疟。

140

金土相生,生旺则多虚无肌肉死绝肠鸣茧作。

141

凡水土木相逢于无气之处,主蛊气肠胀、吐逆之疾;

142

凡金水火相逢于无气之地,主痢疾,金主大肠,水火守之,阴阳不和也。

143

凡水逢土,多主翻胃疾;

144

土多而无水气疏之,主聋聩疾。

145

盖肾水不流则翻胃,气不能则为聩也。

146

又曰:凡论残疾病症,先论日干,次详月令,然后通年时看之,伤官主残疾,煞重亦然。

147

乾卦在亥,亥为天门,六辛生人得此日此时,多主盲聋。

148

亥属肾,肾通耳,丙火遭水克也;

149

子位坎宫,伤官煞重相刑,主下部疾;

150

寅宫艮土,主脾胃,面色痿黄之疾;

151

辰属震;

152

此月带伤官,少年主多惊疾,盖震者动也。

153

轻则主惊脾胃疾,重则主足疾。

154

巳为巽,伤官煞重,主妇女血气不调,劳疾;

155

午为离为目,伤官煞重,主失明头风之症;

156

申属坤。

157

为众阴,伤官煞重,主腰脚筋骨之疾;

158

伤官伤尽者不在此论;

159

酉为兑,属口齿不完之疾。

160

戌为火库,主下血痔漏之疾。

161

丑未伤官,亦主脾胃。

162

伤官煞旺者,年年病瘟,主用上下战克、五行无救助,主身体不完,头面残伤。

163

又曰:凡一切诸煞亦有主疾者,劫煞主小肠,又主耳聋、咽喉疾;

164

官符主腰脚疾;

165

咸池主酒色、劳瘵、脓血、便溺疾;

166

赘耗主暗昧,或赘疣疾;

167

飞廉名天瞽,支干无气,主无目。

168

凡禄因食致疾,须带煞克身方是。

169

凡命见真冲气散,或真刑气散,多是废疾之人。

170

甲辰、甲戊、乙丑、乙未,土木郊加,主瘫痪之疾;

171

丙申、丁酉,金火郊加,主血筋所伤;

172

戊子、己亥,水土郊加,主脾胃之疾;

173

庚寅、辛卯,金木郊加,主筋骨劳嗽之疾。

174

凡欲推疾病灾厄,先看禄命身三等,大小运如何?若三命无气,禄马败绝,但得禄财、命财、旺相,亦不至死。

175

若父病推其子命,如子命遇孤辰、寡宿、丧门、吊客及白衣煞临命,其父必有不可救之疾。

176

夫妻亦准此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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