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象篇二
气象篇二阴阳固有刚柔,干支岂无颠倒?(阳刚阴柔,天地之道也。
颠之、倒之,反覆之谓也。
所以启下文之端。
)虽聘妻不识其夫。
(夫妇既入其宫,岂有不识?但情隔而不通,则不见其夫矣。
如乙木用庚金为夫,中间丙火隔断,庚被火伤,或坐子午败死之地,使其妻终不能见其夫也。
)本有子,不顾其母。
(子之顾母,理也,情也;
身有所羁,则不得终养。
如甲用丙为子,却被千金合之,但恋妻之情,而易母之爱矣。
故局中虽有两火,不可用也。
凡命中议论至此,庶几无误。
)父无子而不独,子有父而反孤。
(木以火为子患,四柱中如无丙丁巳午之位,则无子矣。
若地支暗畜有大,或天干制化得用,亦不为无子。
木以水为父母,若被损克,则不得其所生。
如甲乙日,生于亥子之年,月值四季,水被上伤,所生之人失矣,岂不孤哉?)生尚可以再生,死不可以复死。
(局中之物,原有长生先被克损,岁运复通生旺之地,身力复强,如再生也。
死者,终也。
凡四柱之物,原值死绝之宫,后来岁运再遇此地,不为更凶之论,盖死无二也。
)既死亦非为鬼,逢生又不成人。
(木值春生,得时乃旺,柱中虽遇死绝之宫,若运行生旺之乡,亦不为之死也。
木值秋生,失时乃弱,柱中虽遇上旺之宫,若运行衰绝之地,终不为之生也。
)子多母病,如仙甫田;
母多子病,如临深渊。
(子者,母之所生,多则泄母之气,正谓子能令母虚也。
若母再加衰病,则精力不及,决不能以抗其子,其佃甫田之谓驮?母无二尊、其恩乃全,若母氏众多,阴聚妒生,邪谋兴矣。
即五星、二母争权,姑息太过,母失所爱,子何所倚N。
更临病死之宫,申生之变,必起朝夕也。
)不正、不冲,不偏、不合,不横、不刑,不直、不破,其为冲也;
启六极之歧门,其为合也;
辟万物之形迹,其为刑也;
变而改正,其为破也;
敌而有伤,是以棘地生金,不着蓝田种玉。
(以上四端,乃战克、击剥之象也。
内有刑虚钩远之用,若倒乱中而取用神为贵、为福者,不若用财生官,用印得煞,自然之妙。
此子平之所以专论时印食也欢!
)、吉神相我,功求相吉之神。
(凡人命,衰弱或刑伤、破害不能成用者,必欲吉种扶佐,成我之福。
又观相我之神,势力轻重何如,若无根失令,或自受伤,先用求助相吉之神何如?假如甲日夏生,遭火焚化,得壬癸、亥子相我为救,但水先受火土耗克,不能为我之福,必欲求金转生水旺,使水有顾我之情、如此之功,不在水而在金矣。
又如午被子冲,赖未合我而与子穿,则为相我之神;
如未受伤,不能为用,必求生助,未土之神有力,而未土方得成用。
)凶物伤身,解用伤凶之物。
(人命中若遇凶神克我身宫,必求柱中何物能制伤我之神,则被自解不暇,焉能及我哉?如甲术原被金伤,祸所不免,得火克,危自远矣。
又如卯被酉冲,柱中见午,亦然。
)五行各得其所者,归聚成福。
(凡五行不可虚名失位,但要得令归垣,方能为十;
若归聚一局,妙不可言。
)一局皆失其垣者,流荡无依。
(凡日主用神、仅要着落之处,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,又遇空亡、死绝、沐浴、刑冲,如终无成立。
必然流荡失所矣。
)大运折除成岁,小运逆顺由时。
(二注已引首卷《十大运小运》中。
)文库冲而文明盛,武库掩而干戈宁。